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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优秀校外实习基地评选办法》
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时间: 2018-11-26 10:01

为推进实习基地建设,加强实习基地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评选要求和范围

   第一条 优秀实习基地的评选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评选的优秀实习基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优秀基地的评选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的优秀实习基地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参加评选的实习基地必须是已和我校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实习基地。

第二章 评选条件和方法

    第二条 实习基地单位的实习设备要先进,设施齐备,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第三条 实习基地单位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受学生实习,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较好地履行实习基地协议书所规定的职责。

    第四条 实习基地单位的实习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规范。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完善、运行有效。实习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严密;实习指导符合实习教学要求;实习质量高、效果好。

    第五条 实习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高度重视,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并保存必要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登记表》、《校外实习基地标牌》、《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聘任手续》、产学研合作成果等材料,选派政治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并保持实习指导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六条 评选步骤

    (一) 院(部)申报:各院(部)根据《河南工程学院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指标标准》(见附件一),向学校申报优秀实习基地,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二),申报需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实习基地评选考核小组,通过资料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实习基地进行评审,按各实习基地综合评审结果,评出优秀实习基地,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评选数量

    根据全校已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实习基地总数的10%确定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数量。

第八条 结果确认

    (一) 评选结果在学校网站主页及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二) 经公示后的名单报学校批准生效。

第九条 表彰奖励

优秀实习基地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奖励,金额每个校外实习基地3万元。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优秀校外实习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指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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