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文件
河工院学〔2021〕86号
关于做好我院 2024 年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我校《学生手册》规定,现就 2024 年我院本专科生学校奖
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河南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河南
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和家庭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学校奖学金评
审工作。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9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第五条 申请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第六条 申请奖学金者前一学年的学业和综合表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20%以内;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
位于专业(班级)前30%以内;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40%以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不及格现象者或体育成绩不达标者(身体有残疾学生不作要求)。
第七条 学校按照优中选优和优中选贫的原则进行评定。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
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推荐。
第三章 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第八条 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将根据班级进行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