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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026年度校奖学金工作开展通知
    2026年10月28日   经济贸易学院

    2025-2026年度校奖学金工作开展通知

    各班级:

    根据我校《学生手册》规定,现就2026我院本专科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河南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9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第五条 申请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第六条 申请奖学金者前一学年的学业和综合表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20%以内;二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30%以内;三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班级)前40%以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不及格现象者或体育成绩不达标者(身体有残疾学生不作要求);

    3.必修科目有不及格现象以及无故欠缴学费者。

    第七条 学校按照优中选优和优中选贫的原则进行评定。各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推荐。

    第三章 奖学金的名额分配

    第八条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将根据班级进行二次分配。

    附件【附件7:河工院学〔2021〕86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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