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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 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报送 2024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豫教〔2024〕32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 2024 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 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 年入伍即可申请,2011 年毕业,2012 年入伍的不可申请。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通知(教财【2023】4 号)文件通知,自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 16000 元执行。其他年度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具体如下: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
2022 年 1 月 24日前 |
2022 年 1 月 24 日(含当日)至 2023 年 8 月31 日 |
2023 年 9 月 1 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 |
每人每年 8000元 |
每人每年 12000 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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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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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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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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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号文发布之前入伍的,仍按当时的资助标准执行。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通知(教财【2023】4 号)文件通知,自 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 16000 元执行。如有补报其他年度的,按照申报年度的资助标准执行。具体申请学费减免标准如下: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 年 1 月 24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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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24 日(含当日)至2023 年 8 月 31 日 |
2023 年 9 月 1 日(含当日)后 |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 |
每人每年 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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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 12000元 |
每人每年 16000元 |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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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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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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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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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号文发布之前的学费减免,仍按当时的标准执行。
(三)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 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依据入伍当年的资助标准执行,其它要求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四)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退役士兵资助条件是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学费减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学费减免按照申请年度的资助标准执行。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通知(教财【2023】4 号)文件通知,自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 16000 元执行。2024 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本次只能申报 2024-2025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如有补报。本次只能补报申请学年为 2023-2024 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每位学生申请金额上限是 16000 元。
(五)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24 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本专科学生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本次申报的是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的助学金。如有补报,本次只允许补报 2023-2024 学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已申报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二、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2024 年 10 月 12 日前,学生按照学校要求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附件或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http://xszz.haue.edu.cn/中“资料下载”专栏《河南工程学院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的学生推迟到明年上报。
2.符合条件的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的学生可先不用缴纳减免的学费部分,但如收费标准高于退役入学或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的,以及住宿费、书费等费用,学生需自己缴纳差额的部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 年 10 月 8 日